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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推荐]万州律师代理忠县5•31杀人案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万州律师代理忠县5•31杀人案
作者:本网 文章来源:本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-19 10:29:39

    2007年12月11,本站站长吴承康律师受托赴忠县参与5.31杀人案的庭审代理工作,这是一起影响极大的杀人案,吴律师受受害人家属的委托,在庭上对被告人闫光富的罪行提出了指控,并提出了相关赔偿请求。2008年1月3日下午三点,该案一审宣判,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闫光富是为赖账而预谋杀人,动机卑劣,手段残忍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光富死刑。宣判后,法庭内响起了旁听群众热烈的掌声。

 

 

附:三峡传媒网关于该案开庭审理的相关报道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忠县“531”案昨开庭审理

  三峡传媒网讯(三峡都市报记者 程建勇)曾经是情同手足的好兄弟,但在金钱面前,这个自称“两人比亲兄弟还亲”弟弟却残忍地将哥哥杀害,并抛尸荒野。1211日,震惊忠县的“5·31”杀人案在忠县法院开庭审理。据悉,当天参加旁听的群众超过千人。

  彼此曾经是好兄弟

  上午10时许,被告人闫光富被押上被告席。看上去一脸憨态的中年男子,似乎很难与杀人案的凶手联系在一起。据悉,闫从事建筑近20年,而与本案死者、经营钢材生意的李国华交往了10多年。在庭审中,闫曾称两人的关系比亲兄弟还亲;而他在悔过书上也写道“我俩是很好的朋友,可以说在李国华的帮助下,我的生意才得以进展顺利……”。但闫光富为何会对好朋友下毒手呢?

  检察机关指控称,被告人闫光富在与李国华长期经济往来中,欠下李国华人民币本息共计135万元。李曾多次向闫催收欠款。今年5月中旬,被告人闫光富伪造了一份李国华欠其126万元的承诺书。531日下午,闫光富邀约李国华到自家门面算帐,在算帐过程中闫持钢管朝李头部、胸部多次猛击,致李当场死亡。李国华死后,被告人闫光富将李国华的指印盖在伪造的承诺书上,并烧毁了其欠李国华欠款的全部欠条原件。之后,被告人闫光富将李的尸体装在自用的小车后备箱内,抛尸于附近的石柱县境内。

  希望法庭从轻处罚

  据悉,案发后李家人即认为凶手应该是闫光富。66日下午,正赶往重庆的被告人闫光富接到忠县公安局的通知后,即来到忠县公安局,供认了其杀死李国华的犯罪事实。

 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,被告人闫光富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;闫光富作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其犯罪事实,系自首。在庭审中,被告人闫光富称,其认罪服法,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。其辩护律师刘召奎辩称,本案系经济纠纷引起、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系临时起意且被告人有自首情节、认罪态度好,即被告人具有减轻量刑的情节,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。

  死者家属则希望法庭严惩凶手,甚至认为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。死者家属的诉讼代理人吴承康律师在法庭上称,被告人是为赖帐而谋杀恩人,并销毁债权凭证,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;同时被告人伪造承诺书,企图诈骗他人钱财,构成诈骗罪。因此,死者家属认为应对被告人数罪并罚。

  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,审理此案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
  院长亲自维持秩序

  据悉,无论是被害人、还是被告人,原本在当地都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实力派人物。因此,当天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县法院审理此案时,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旁听。

  “我们早就预料到这一点,在头天就专门开了预备会。”忠县法院院长张国庆称,当天该院腾出最大的审判大厅供本案庭审使用,同时组织全院干警负责当天的庭审秩序及其安检。但记者在现场看到,这个可以容纳近500人的审判大厅也显得空间太小。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时,审判大厅的过道上就站满了旁听群众。一直在现场指挥的张国庆院长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疏散过道上的群众,并在法庭外安装大广播,供其他人员“旁听”。据悉,当天前来旁听的群众超过千人。

  凶手告诫人们引以为戒

闫光富向法庭递交了一份悔过书。“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……我没想到李国华就这么死了,而我戴着手铐在这里接受审判……”闫光富的悔过书中充满了悔意,认为不值得。“一失足成千古恨!”在悔过书的最后,闫光富希望法官将他的事情作为反面教材告诫人们,让所有的人引以为戒。

文章录入:吴承康    责任编辑:万州律师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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